叔叔是老师,七八岁的时候,叔叔三十七八岁。那时候叔叔还身强力壮,180的身高,160斤,打后卫,运球不是很溜,投三分是一只手顶出去的。
最记得有一次,教职工联赛,他运球到右侧四十五度角,离三分界一米多远停球了,裁判是女的,叔叔调戏说,这里投中算几分啊,裁判没理他,结果单手一顶,球进了!
喜欢詹姆斯也是因为叔叔带我看了骑士07年的总决赛,那时候还看不懂,只知道那个壮壮的23号扣篮很厉害……现在叔叔得了糖尿病,体态臃肿,也不打球了。骑士1比3落后勇士的时候我很难过,我跟叔叔说,今年冠军又是勇士了,他说,鹿死谁手,尚未知晓。
好吧,逻辑顺序有些乱,我想说是叔叔培养了我的篮球兴趣,我最大的篮球梦想就是能和叔叔一起为村里组织的球赛贡献,因为时光很残酷,一直没有机会。其实我最不明白的是,为什么我只有170。
最后,我们叔子两都坚信,今年的冠军是骑士!明天没课,八点起来篮球赛!
兼顾叙事与感悟,借助巧妙自然的侧面烘托丰富表达维度讲述故事,描写生动形象,画面感十足,读者能够轻松想象文中场景,既有完整事件又有深度思考。依托叙事引出感悟,做到有事有理,杜绝空洞抒情。叙事与议论平衡得当,文章兼具可读性与思想深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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