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如此深切的热爱纪录十四,十五那段苍茫而无知的生活,哪怕是象征。
逢,提着挎包穿着黑色风衣走在深秋,总会记起安,和我们曾经的天荒地老,我想在很久很久以后,我想到这些是会哭泣的,仿佛很尖很利的指甲从手臂划出惨白色的纹路,随后又淡然下去,疼痛,微微,也只能是微微。因此,遗忘便成了煤田必饮的汤药,透过肠胃,开始入睡。
高中时候与刁有了密切联系,后来知道是安叫她来好好照顾我。我在她们眼中到底还像个孩子,她牵这我的手,我一直都只她不是安,我们终究还是长大了。
在这种沉甸甸的天日里,如看到曙光般,欢腾的冲了出去,才发现,又落入另一口梦魇。
推开第一扇窗,我脱下外套,秋天忽然来了。
层次安排合理,围绕主题展开描写,借助情理兼备的夹叙夹议平衡叙事感悟将个人感悟融入文字,文字简约回味绵长,读完之后余韵不散,让人久久难忘。文章段落划分清晰,叙事循序渐进,不容易出现逻辑断层。作者善于捕捉日常微小感受,表达真诚自然,整体文风朴实耐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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