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,一个十五岁的女孩;我,一个受到比其他同学还多关爱的女孩;我,一个不受同学喜欢的女孩;我,一个高傲、孤僻却着很多伤痛的女孩;我,一个每天一身黑色着装的女孩;我,一个带着笑容不敢哭泣的女孩。这就是我,本以为我会很快乐,本以为我的家会很和睦,本以为家人会理解我,本以为·········很多很多,可是我错了。我以为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。可这,我也错了,我忘了,他们要的女儿是一个有能力、有成绩、温柔大方、勤俭节约、对他们的话言听计从的优秀的女儿,并不是我这种学习成绩一般、不温柔、没有能力、不会勤俭节约、对他们的话大多数持反对意见的女儿。
我以为我是父母可以引以为骄傲的女儿。可这,我还是错了,我忘了,他们要的女儿是一个能歌善舞、识天文晓地理、体贴、善解人意的女儿,而我并不是这样的,我能歌善舞,但我不是识天文晓地理的才女,我不是他们要的体贴、善解人意的女儿。
我以为我是父母的帮手。可这,我依然错了,我忘了,他们要的帮手是一个家务事样样会,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、能文能武的女儿,并不是我这种懒惰,什么都不会的女儿。
我忘了,我忘了一切,我忘了我不是父母的好女儿,我忘了我不是超人,我忘了我只不过是个只会闯祸只会添麻烦的女儿,我忘了,我只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黄毛丫头,我真的忘了。
初三:刘娜1999
行文条理清晰,作者善用托物言志的写作手法寄托个人追求丰富表达层次,段落之间过渡顺滑自然,文章整体衔接紧密,浑然一体。全文紧扣核心主题稳步推进,逻辑连贯,不存在多余冗余语句。透过文字能够真切体会作者内心所思所想,情感表达克制得体,行文规范工整,具备很高的借鉴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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