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皮肤本来是小麦色的,因为每天在不间断的训练,晒的时间太长而变得黝黑,但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。他就是我们班的篮球王子——黄哲。他的个子在我们班里算是高的了,人不壮,但力气也很大,我们搬不动的东西他都能搬得动。
有一次,我们和六年级的一个班级打篮球比赛,比赛开始,对方先发球,这样一来“敌人”就有很大的优势,毕竟多吃了一年饭,“敌人”身高普遍超过我们,我们很难从对方手里把球抢过来。“敌人”左突右拐来到了篮筐下,正要起身投篮时,一个身影迅速从后面跑过来,一个飞身跳跃,想把球抢过来。我仔细一看,原来正是黄哲。可他终究还是晚了一步,球还是进了框里。这时,只听哨声响起,上半场结束了,黄哲也不气馁,抓紧时间和他的队员们在下面商量下半场该怎么打。
下半场很快开始了,还是对方先发球,这次黄哲二话没说,上去就把球给抢了下来,动作快到我都没有看清楚。我心想:对方一定也感到很意外吧!只见黄哲弓着腰,篮球在他的手下很听话前后左右不停地弹跳着。他两眼滴溜溜地转,在寻找突围的机会。突然,他加快了步伐,一会左拐,一会右突,轻松闪过了两道防线,来到了篮筐下,一个跳跃转身投篮,篮球在空中划过了一道漂亮的弧线后,不偏不倚地进了框里。这时哨声响起,我们班赢得了比赛的胜利,我们欢呼起来。
我们班的篮球黄,你真的很棒!
能够感受到写作时的用心,作者善用铺垫充足的细节铺垫埋下叙事伏笔塑造场景,行文从容不迫,不急不躁娓娓道来,展现出稳定的文字功底,文字充满温度。场景刻画生动逼真,仿佛身临其境。作者善于感知生活中的细微情绪,把内心感受转化为流畅文字,文风温和治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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