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,比如有的人会喜欢学人说话的八哥,有的人喜欢灵活的小金鱼,还有的人喜欢温柔可亲的小猫,但是我就喜欢那活泼可爱的小狗。
我的家里有一只可以吃光百亿家产的大吃货,名叫肉丸,是我在遥远的二零一九年买的狗,大名就是听了都会让人抖三抖的哈士奇!瞧吧!桌子被他拆了,沙发被他拆了,就连大理石也被他咬的遍体鳞伤。可以说二哈除了可以拉雪橇好像就在没有别的用处了。
我家的肉丸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,黑白相见的大毛衣,尖锐灵敏的耳朵,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在那里耀武扬威,别看他酷酷的,但其实哈士奇现在已经被我们养成傻狗了,而且哈士奇的一生都在一个精力旺盛的阶段,比如它玩了一整天,只用去睡几个小时好了。如果你要带它出去玩玩,那一定要系好狗绳,因为哈士奇一到外面就会乱跑,跟着别的陌生人走,或者跑丢,不过自己会回来的。
记得小时候的肉丸经常挑食,给它倒上满满的一碗狗粮,它却看都不看,甚至有时一脚拍翻,然后然后用奴人的眼神看我,于是,我只好走向冰箱,取出几大块肉干,肉丸一看有肉了,马上跑过来,想要我手中的肉干,我看肉丸怎么也拿不到,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,我就给它了。
你们会喜欢我家的狗吗?
在叙述之中融入真情,依靠暗藏巧思的伏笔埋设增加叙事趣味提升文章感染力,叙事过渡无痕自然,场景切换顺滑,不会出现生硬跳转。情绪递进自然,不会突兀生硬。文章依托叙事承载情感,情景交融,读者能够跟随文字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情绪变化,感染力突出。
本文范文仅作写作思路参考,请勿直接照搬抄袭用于作业投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