粉色的小闹钟是妈妈给我买的,我一直都把它当成宝一样保存着。
这个闹钟的“脸”粉红粉红的,显得格外可爱。它那圆圆的“耳朵”竖着,好像在听四周有什么动静似的。“耳朵”中间有一个“小锤子”,每当到定的时间的时候,“小锤子”就会不停地敲打“耳朵”。
闹钟还有三个永远和它在一起的朋友,分别是老大秒针,老二分针,老三时针。它们三个每天都好像在玩“跑步比赛”的游戏。但我发现,老大好像最适合玩这个游戏,每天都是第一名,老二也不甘示弱,总是追着老一跑,但老大还是比它快。最懒的就属于老三了,老大和老二都跑了好几圈了,可老三才跑一两圈。上学时,每到七点时,钟上的“定时针”就会震动一下,闹钟上的“小锤子”便敲打起闹钟的“耳朵”来。声音响得很。
我第一次用得时候,把闹钟定时到第二天早上七点,结果,第二天早上七点时,闹钟突然“丁零零”的响了起来,当时声音很大,我被吓得差点从床上蹦到地上,我赶紧把闹钟关掉,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要发明这种闹钟了,因为这种响声特别容易把人们惊醒。
我喜欢这个粉色小闹钟。
叙事与抒情平衡得当,依靠情理兼备的夹叙夹议平衡叙事感悟实现自然融合,思考角度别致新颖,看待事物拥有不一样的切入点。不会一味叙事,也不会空洞抒情。事与情相互支撑,文章饱满均衡,可读性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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