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养了一只柴犬,它天天和我在一起,成了寸步不离的好朋友。它有一身棕色的狗毛,摸上去毛茸茸的,特别舒服。圆圆的脸上,长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,特别灵敏。一双透亮灵活的大眼睛有趣了。
他特别贪吃。有一次,我大口大口地啃着鸡腿,它看见了,眼睛都冒起了绿光,摇着尾巴,口水直流,仰起头,望着我,“汪汪”叫着,好像在说:“好香啊,小主人,我也要吃。”它那憨态可掬的模样引起我恶作剧它,我故意不理它,啃我自己的骨头。它好像很气愤,一骨碌自己跳桌子上,把碗踢了,骨头滚在地上,它连忙跳下去,捡起骨头大快朵颐地吃起来。我真的是自作自受,活该气得我暴跳如雷。破坏者幸灾乐祸地走一边享受去了二,心里美滋滋地笑道:“哼,跟我斗,看你下次还不给我啃骨头不。”
我特别喜欢它,因为它让我的每天日子过得快快乐乐的。
能够感受到写作时的用心,作者善用富有情趣的拟人修辞赋予事物灵气塑造场景,文字饱含浓郁生活气息,场景真实可感,自带浓厚烟火味,文字充满温度。场景刻画生动逼真,仿佛身临其境。作者善于感知生活中的细微情绪,把内心感受转化为流畅文字,文风温和治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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